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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日起施行!《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》发布

来源:羊城派 2023-04-27 22:13:31

文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翎 实习生 蔡华海 通讯员 钟轩

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,中山将制定政府规章《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该办法已于2023年2月1日在中山市人民政府十六届四十次常务会议上通过,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4月27日上午,中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《办法》政策解读专场新闻发布会。


(资料图片)

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扩窗口升级

中山市司法局局长王跃飞介绍,《办法》设七章五十三条,主要规定了六个方面的内容。《办法》明确公共法律服务概念和规范服务平台建设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。规定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设置及各层级实体平台服务内容,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,完善全覆盖、全业务、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统筹协调,实现精准服务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、热线、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和信息化建设,统筹组织各类法律服务人员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、网络、热线平台,优先向特殊群体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。

王跃飞介绍,接下来,将进一步强基固本,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扩容升级。不断完善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及管理机制,打造特色公共法律服务站,整合开发公证服务点等平台阵地,进一步促进公证、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与政务服务、社会服务、诉讼服务等领域的融合对接,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针对性。积极探索“互联网+法律服务”模式,大力推广“中山公共法律服务”“中山复议”“中山智慧法援”等微信小程序,实现公共法律服务“指尖办”。运用新技术,优化升级“中山智慧存证”,面向社会提供24小时电子证据安全存储、取证维权、在线公证等智能化服务,让公共法律服务更贴心。

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业务领域

《办法》明确公共法律服务拓展方向,鼓励创新服务供给模式。鼓励提供单位和个人运用新兴媒体研发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,打造特色法律服务品牌,向多元化、专业化、国际化方向发展。同时,鼓励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,为经济发展、营商环境、生态环境、重大风险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。还鼓励开拓境外法律服务市场,为涉外经济贸易活动提供法律服务。

王跃飞介绍,《办法》实施后,中山市司法局将创新推出法治惠民实施项目,开展“乡村振兴·法治护航-百村千企万家”法律服务等专项活动。围绕面向各类市场主体和特殊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供给,深化“法企同行”“法惠民生”等品牌活动,拓展法律援助、公证等对象、服务范围,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和社会性。深化法律援助申请“全市通办”、探索实现法律援助深圳中山“两市通办”,为群众提供就近优质法律服务。深化公证在服务制造业、金融业、社会治理等领域的运用,积极探索在线金融、房产“带押过户”、遗产管理人等新型公证业务模式。

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

王跃飞介绍,《办法》出台后,中山将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,稳步增加律师、公证员、司法鉴定人、人民调解员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数量。持续加大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育力度,在目前1083名“法律明白人”的基础上,今年再培养至少500名。

中山将建立健全律师服务民营企业“千所联千会”长效合作机制,推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常态化。大力发展我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业,积极搭建平台,推动涉外经贸企业与律师法律服务对接,以精准化、常态化方式打造中山涉外法律服务品牌。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质量评价、监督、失信惩戒等机制,进一步强化全流程质量监管,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。

来源 | 羊城晚报·羊城派

责编 | 黄铁安

校对 | 周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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